宁蒗:强化线索管理 提升问题处置质效
今年以来,宁蒗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统、准、严”三字为抓手,强化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问题线索登记、集体排查、转办督办、保管保密等关键环节的工作,达到优化线索管理流程、加速线索流转、覆盖监督处置的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56件,立案27件28人,党纪政务处分21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1人次。
集中管理聚焦“统”字。明确要求所有线索都集中管理制度,建立问题线索“统分台账”,即案件监督管理室明确专人负责对受理的问题线索建立好统一的总台账。同时,及时更新区分建立好扶贫领域、涉黑涉恶、专项巡察移交等分类问题线索台账。明确要求各承办部门、各承办室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实行月对账、季销账,确保问题线索“进出口”清楚。
分析研判围绕“准”字。信访室认真分析研判信访件,对属于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案件逐级排查,逐级签署意见后报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登记分流。分类处理案件监督管理室直接受理的问题线索,对一般性的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管理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并逐级报批,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进行分流交办;对于上级交办件、巡视巡察移交、涉及扶贫领域、涉及涉黑涉恶以及批量式提供的问题线索,及时召开县纪委监委书记(主任)专题会议,对问题线索进行逐一排查,分析研判,进行集体研究后指定工作专班、办理科室和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注明领导批示摘要后再进行分流交办。
问题线索处置强调“严”字。严管办理时限,建立问题线索督办,对账台账机制,由专人负责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月督办预警机制;采取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办。截至目前,下发问题线索督办通知书4份,电话催办督办30余次,县纪委主要领导对不按规定时限办理问题线索的1名乡镇纪委书记、1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管线索处置程序和质量,准确运用第一种形态及第二、三、四种形态。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处置的请示报告程序,对线索处置中的流转、处置、处理结果等节点均需向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卢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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