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发〔2018〕3号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忠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接中共宁蒗县委《关于杨忠才等同志免职的通知》(党组字〔2018〕3号)、《关于海永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党组字〔2018〕12号)和《关于陈凤玲等同志免职的通知》(党组字〔2018〕13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杨忠才 免去县预防腐败局局长职务;
卢银国 免去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朱远平 免去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杨 霞 任宁蒗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
海永春 任宁蒗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宁蒗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凤玲 免去烂泥箐乡政府副主任科员职务,退休;
卢 旺 免去战河乡政府副主任科员职务;
苏绍芬 免去新营盘乡政府副主任科员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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