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政策解读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研究制定。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制定的背景及意义
(一)《规划》制定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云南省 XX 县(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示范文本)的通知(云烟专〔2024〕55号)》,根据丽江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科、法规科关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宁蒗彝族自治县局开展专题调研、座谈和征求意见,制定《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旨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合理配置烟草制品市场资源,依法维护烟草制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政许可公平、公正、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辖区地域面积、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消费购买习惯等因素,特制定本《规划》。保持卷烟零售点布局合理,方便消费者消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023年宁蒗彝族自治县为进一步完善雪茄烟专营零售点的合理布局,保持卷烟零售户规模合理稳定,完成了对《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修订,制定了《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试行)》,于2023 年10月7日起实施。但随着辖区内人口结构变化,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稍紧平衡”需要等原因,原《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试行)》已经不适应当前宁蒗彝族自治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根据省局、市局指导意见,通过市场调研,当前《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试行)》存在以下问题:
(1)社会因素不断变化,静态卷烟市场结构规划不适应当前需要。之前的合理布局规划零售户数已得到有效控制,截至2024年9月19日,宁蒗公安部门户籍人口统计数据为28.5499万人,持证零售户为1749户,持证比例为6.13‰,同比2022年末的持证户1917户下降了8.76%,2023年末的1839户相比下降了4.89%,目前持证比例实现稳步下降趋势,宁蒗彝族自治县社会人口呈正增长趋势,卷烟市场结构亦发生新变化,但略显僵硬的卷烟市场结构规划已不适应当前各类动态因素发展新需要。
(2)排队户较多且排队时间长,社会矛盾凸显。根据目前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登记在册的申请办证户排队情况分析,办证需求量较大。
根据宁蒗近年来12313热线及市长热线的举报投诉情况来看,许可证办理类的举报投诉量不断增加且所占比例较大,尤其是近年来受合理布局规划总量控制但距离符合的零售户,等待时间长,矛盾越发突出。因此我局在测算比例时重新根据市场实际测算规划数、结合当前公安最新数据综合计算比例,充分考虑群众需求,缓解社会矛盾。
(3)资源优势利用率不够,零售点布局不尽合理。宁蒗彝族自治县背靠泸沽湖景区,旅游人口资源丰富,根据市场分析,泸沽湖片区客户25户,其中一般现代终端客户23户,销量119.08箱,同比增长0.34%,雪茄烟订购客户数11户,占比44%,销量1.22万支,高档位客户在该片区集中比例高;此外,城乡单元网格零售点规划数不尽合理,例如:大兴专卖管理所辖区包含县城主城区,县城内人口集中,市场较大,这两个片区申请办证户均每年持续增长,但比例分配不尽合理,总量规划数少且布局分配数也少。
鉴于以上背景,经县烟草专卖局研究,决定修订制订《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二)《规划》制定的意义
1.维护良好的烟草制品市场秩序。每季度根据本地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消费购买习惯等变化情况,通过政府网站、行业网站及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公示《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公示表》,对辖区单元网格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数进行动态调整,保证《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
2.坚持尊重实际、便民利民。实行行政辖区烟草制品零售点新办申请排队轮候管理制度,在本县行政辖区最小单元网格内的零售点实际数量大于或等于合理容量时,新办申请人可提出排队轮候申请,直至该最小单元网格内的零售点实际数量小于合理容量,再按照排队轮候的顺序依次提交新办申请,实现行政许可公平、公正、公开。
3.确保合理布局规划与市场情况相适应。本规划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消费购买习惯等因素,合理确定区域零售点规划数比例为6‰,根据单元网格实际确定各单元网格规划数量,最大限度保证规划合理、符合实际。
二、《规划》制定的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
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以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保证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相对人有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平等权利。零售点布局规划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依法履行听证、备案等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示,并向社会公布,其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科学规划原则
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以单元网格为基准,尊重客观事实,遵循市场规律,预测发展趋势,合理测算最小市场区域内零售点的数量范围与间距标准,既便于消费者购买,又保护零售户经营利益,限制零售点之间无序竞争。
(三)服务社会原则
以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为根本,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以服务社会为主,统筹考虑控烟履约、未成年人保护、便利消费者和保障零售户经营利益等因素,关注民生,服务就业与稳定,对社会弱势群体予以帮扶和政策倾斜,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办事。
(四)均衡发展原则
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规划体现前瞻性,坚持均衡发展,保持零售点数量与烟草制品消费需求相适应、零售点分布与卷烟市场区位相协调,维持零售户数量的合理稳定,在便利消费的同时坚持零售点数量稍紧平衡。
(五)平稳有序原则
零售许可证办理按照“老证老办法、新证新办法”原则进行,本规划发布前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点,依法正常经营的,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向原发证机关依法提出延续申请的,可正常办理延续手续,但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延续。
1.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及进出通道口向外延伸至零售点距离不符合本合理布局规划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予延续;
2.依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不予延续的。
三、《规划》制定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四)《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五)《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七) 国家、省、市烟草专卖局相关文件。
1.《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烟法〔2024〕55号);
2.《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云南省 XX 县(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示范文本)的通知》(云烟专〔2024〕55号)
四、《规划》制定的过程
(一)起草调研
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消费购买习惯等因素,合理确定区域零售点规划数,并划定最小单元网格。根据零售市场状态、交通状况、人口热度、消费购买习惯等因素,合理确定零售点间距。截至2024年10月24日,宁蒗彝族自治县持证零售户为1745户,而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安部门户籍人口统计数据为28.5499万人,持证率达6.11‰。其中,城区(紫玛街道、大兴街道)760户63181人,新营盘乡88户23239人,西川乡40户15260人,宁利乡69户15865人,烂泥箐乡18户14850人,金棉乡52户7953人,翠玉乡74户15216人,红桥镇110户21988人,永宁镇189户22208人,拉伯乡43户10809人,战河镇133户25427人,永宁坪乡29户8308人,蝉战河乡22户8821人,跑马坪乡50户12146人,西布河乡68户20400人。
(二)公开征求意见
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召开听证会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并在听证会举行的10个工作日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在听证会举行的7个工作日前,确定听证代表,并向社会公布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及听证代表名单。
(三)专家论证
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就文稿中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内容和征求意见阶段有争议、分歧较大的内容征求相关专家意见,得出可行性必要性论证结论。
(四)合法性审查
《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经市局专卖科审查,法规科审核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核意见并开展听证会等相关程序后,将《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送审稿)及起草说明、会议纪要、听证报告等材料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集体讨论决定
《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办公会议决定。
(六)登记编号
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对《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七)公布
《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审议通过后,由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及时通过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发布。
(八)备案
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自《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公布之日起15日内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五、《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共四章二十九条,主要内容有:
(一)制定目的、依据;
(二)零售点布局标准;
(三)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情形;
(四)特殊情形;
(五)雪茄烟专营零售点布局标准;
(六)相关配套制度。
六、《规划》中需特别说明的内容
(一)将《规划》整体分为四章,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零售点布局标准、第三章为雪茄烟专营零售点布局标准、第四章为附则;
(二)对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相对封闭的内部等候区及部队、监狱、看守所、戒毒所等封闭式特殊区域不受单元网格规划数及总量规划数限制零售点进行相关设置。
(三)经营业态存在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关注、购买、吸食卷烟或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经营业态专业性较强且与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不纳入合理布局规划的许可范围。
(四)明确社会特殊群体类型,细化具体要求,满足条件的特殊群体申请许可证受所在单元网格规划数限制,但可放宽零售点间距标准,此规定政策,同一特殊群体申请人在云南省内仅适用一次。
(五)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持证人无法在原核定地址经营的,满足规划相关条件的,根据实际放宽零售点间距要求,但单元网格规划数限制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六)本《规划》实施后,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出入的校门口(含通道,包括大门、侧门、后门、教职工通道、后勤通道、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垃圾通道)向外延伸100米以内的现存零售点,但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到期之前主动申请歇业的,可视情况放宽相关标准。
(七)明确“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相互转变中经营主体是否发生变化的认定标准,作出具体要求。
(八)对个体经营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自然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导致无法继续经营的,在注销其原许可证的同时,原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原址重新申请,满足《规划》规定条件的,不受所在单元网格规划数及零售点间距限制。
(九)将雪茄烟专营零售点(申请许可范围仅为雪茄烟本店零售)的合理布局作为单独章节进行修订完善,明确雪茄烟专营零售点布局标准,实行一址一证,不受间距限制受小区域总量限制。
(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附件3(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网格示意图)仅为示意图,具体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网格示意图将在后续公示。
(十一)关于附则中的规定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0月7日起实施的《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试行)》(宁烟专〔2023〕8号)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