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和《丽江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提升产业创新发展水平,加快建设创新型宁蒗,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根据宁蒗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制定了《宁蒗彝族自治县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编制背景及依据
目前全县社会研发投入严重不足,2021年宁蒗县研发经费投入262万元,虽然研发经费投入较上年增长 52.33%,但
研发投入强度 仅达到0.04%,仍然处于四县一区的末尾,反映出宁蒗科技创新基础薄弱、科研技术研发意识不强,研发投入严重不足、统计质量不高而增长较慢的问题,同时表现出创新资源匮乏、创新主体不多不强、创新动力不足等产业结构不优等问题。根据《云南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和《丽江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及《云南省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办法》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补齐科技创新短板、需要把研发投入提升作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发展水平、共同发力、加快创新型宁蒗建设,支撑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方案》编制过程
为全面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工作,结合宁蒗县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县科技局牵头组织起草《方案》,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专门向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国资委、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等10多个县直部门及归口企业共发出征求意见函 36份,收回反馈意见建议 36 份,采纳了各单位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起草期间充分运用了前期调研成果,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对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吸收,并经过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送审稿》。
三、基本框架
《方案》由工作思路、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机制等四个部分组成。
四、合法性审查情况
《方案》形成后已报宁蒗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反馈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宁蒗彝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局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宁蒗彝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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