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30 15:17 字体:【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8号)及《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文件精神,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要求,宁蒗彝族自治县划定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蒗彝族自治县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270220.11公顷、图斑数2817个,涉及全县16个乡镇(街道)106个行政村,占全县国土面积的44%,占全县林地、草地、裸土地面积的55%。划定范围内生态红线面积占全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的59%

二、在划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可到宁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查询

附件:1:宁蒗彝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宁蒗彝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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