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宁蒗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办〔2023〕2号)文件要求,在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的基础上,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结合市级审核意见,对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初稿)进行了完善,经丽江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复。
现对《丽江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关于审议宁蒗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请示>的批复》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4年1月6日至1月16日),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向宁蒗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如无异议,将按公告内容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888-5521050),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
关于对《关于审议宁蒗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请示》的批复
2.
宁蒗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申报表
宁蒗彝族自治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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