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宁蒗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度补充方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简称“巩固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提前谋划年度巩固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规范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04号)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宁蒗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度补充方案》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向宁蒗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如无异议,将按公告内容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888-5521050),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关于印发宁蒗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的通知(全)
宁蒗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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